捡到一个徒弟
迷之对捡人独有情钟
愉快的开启了新坑
众所皆知,我是一个逐渐沙雕的写手,也是一个逐渐写短文的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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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失踪的第十二年
神王球胜狼来人间游历,在一个小巷子里,他看见一群骚年少年围着一个少年打,心怀正义的他救下了他,然后他跑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球胜狼看出这位少年的骨骼跟别人不一样,是个修仙的好苗子【论一个魔王是如何既会魔力还会仙力的原因】于是球胜狼就把他拐回家当媳妇徒弟
“那个...谢谢你”
“不用谢,骚年,我看你骨骼惊奇,是个修仙之才,有否兴趣当我徒弟我看你和我很有缘分,要不当我媳妇徒弟”
“我可以嘛?”
“当然可以”球胜狼低笑了一下,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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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脑洞耗脑,第一次写仙侠类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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